家庭债务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家庭债务问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但确实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它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承担偿还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夫妻一方能否单独承担另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家庭债务,取决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单独承担。同时,若双方有特别约定且债权人知情,也可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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